试用期间怎么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天天新要闻

2023-03-21 18:22:56 来源:法问

现在很多的企业单位,都会有一到两个月的试用期来观察员工的工作情况。我国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到,企业单位的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那么试用期间怎么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

法妞网友咨询:

试用期间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条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史莉律师解答:

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对以下三部分内容进行举证: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证明该员工具体的岗位录用条件,这点前面已经阐述,在此不再赘述。同时,必须提请用人单位注意的是,该录用条件应当在劳动者入职时由其签名确认知晓,方能有效。

其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具体表现的考核结果。这往往也是用人单位最难举证的地方,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考核的标准、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证据,做到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三,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考核结果或某一具体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史莉律师补充:

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史莉律师结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后制定试用期,主要是为了对劳动者的工作能力,态度等是否合格进行考核,而劳动者也是利用试用期来对判断工作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段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可以双向选择。

标签: 用人单位 企业单位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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