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债权债务抵消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2023-03-26 18:23:01 来源:法问

在常见的债权债务的关系当中,常会出现三方互负债权债务的情况,当三方债权债务均到期的时候,不少人希望可以进行三方的债权债务的抵消,但是如果三方债权债务的抵消的时候有一方不同意的话,那么,三方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否可以进行抵消?


(资料图)

网友咨询:三方债权债务能否抵销,哪些情况下不能抵消?

广东邦仁律师事务所王莉荣律师解答:

1、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抵销。

2、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

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形主要有:(1)必须履行的债务不得抵销。(2)具有特定人身性质或者依赖特定技能完成的债务不得抵销。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可以进行抵消的。

可见三方互负债权债务抵销一方不同意是可以进行抵消的。

王莉荣律师解析:

债务抵销,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时,任何一方均可将自己种类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相抵销,从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制度。抵销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法定抵销是依法律规定的抵销条件而抵销。

《合同法》第99 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的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

抵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

抵销不得附条件或附期限。附条件的债权在条件不成就时,不能实际享有,而条件有可能不成就。附期限的债权在期限尚未到来时也并未存在,将效力不确定的债权抵销,可能损害一方当事人的权利。

在当事人双方债权债务互为相等的情况下,抵销产生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后果,但如果债务的数额大于抵销额,抵销不能消灭合同关系,而只是在抵销范围内减少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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