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纠纷处理建议_焦点

2023-04-17 08:15:40 来源:法问网

近年来,伴随着群众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维权意识逐步提高,城市住宅小区内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日益复杂、尖锐化,导致诉讼纠纷频发。律霸网小编通过查询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诸多审判案例,针对常见的几类纠纷处理给出合理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是否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的职责之一是“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这说明,业主大会是决策机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只要业主大会按照法定的或者议定的议事规则作出了其职责范围内的决定,那么对于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就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资料图)

二、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业主怎样才能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决定,应当经过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按照物权法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小区内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归谁?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未经法定程序并签订委托合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不得侵占或者擅自使用、处分业主共有财产和依法归业主所有的收益。小区的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四、小区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于业主、开发商还是物业服务企业?

区分不同情况,小区内车位的所有权按照如下原则确认:

(一)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开发商按照规划建设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转让车位的,只能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出售、附赠方式转让给业主;

(三)业主通过购买、附赠方式受让的车位属于业主专有。

五、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利收取停车费吗?

小区停车位是否应当收费,关键在于该停车位的权属归谁。属于业主专有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权利收取停车费;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经过开发商的授权之后可以代替开发商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但此时的停车费标准由业主和开发商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后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业主和物业产生纠纷等,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直接起诉或报警立案,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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