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中因定作人的过错而引发的纠纷具体有哪些

2023-05-23 08:30:06 来源:问法网
一、

承揽中因定作人的过错而引发的纠纷具体有哪些

承揽中因定作人的过错而引发的纠纷具体如下:

1.定作人不按期交付价款而引发的纠纷。实践中,有些定作人不履行该义务,表现为迟延付款或拒绝付款,对此,定作人应负违约责任,即付款并偿付违约金。


(资料图片)

2.定作人不按期受领定作物而引发的纠纷。有些定作人因客观情况或主观因素的变化而迟延受领甚至拒绝受领,对此,定作人应负违约责任。另外,要注意两个问题:

(1)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人可留置定作物。

(2)定作人除负损害赔偿责任外,还应承受标的物的风险。

3.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或技术资料不合格而引发的纠纷。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提供原材料和技术资料,否则,对因原材料或技术原因造成的定作物的瑕疵,承揽人不负责任。实践中,为避免该类纠纷的出现,当事人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定作人要严格履行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原材料和技术资料。

(2)承揽人要注意严格检查、检验,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定作人,让其进行更换或修改,而不要以为这是定作人提供的而不加注意,以至发生纠纷,给双方带来损失。

4.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中途废止合同而引发的纠纷。承揽合同一旦订立,就应该严格履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但由于社会情况的变化,定作人有时需要对合同内容如定作物的数量、规格等进行修改,但这必须取得承揽人的同意,否则,单方面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是违约行为,对承揽人因此而受的损失,定作人应负赔偿责任。

二、

承揽合同如何认定

1.根据概念判断,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根据合同内容判断,承揽合同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

三、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找法网提醒您,加工承揽合同关系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关系,承揽人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作,收取相应的对价,与此同时,如果违反合同约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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