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检察:冒名29年!错误的婚姻登记撤销了

2023-09-08 12:25:26 来源:泰和县检察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的虚假婚姻登记终于撤销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9月5日,曾某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作出撤销其与“妻子”肖某的虚假婚姻登记决定书后,给泰和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1994年曾某胞弟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在曾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身份信息到婚姻登记处申请与肖某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2012年曾某本人与林某登记结婚,2021年因曾某与林某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工作人员告知其名下有两起婚姻,这时才发现其弟弟冒用其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当时办理婚姻登记时材料齐全、程序合法,民政局无权主动予以撤销。于是,曾某向法院起诉撤销其与肖某虚假婚姻登记。因冒名登记长达二十多年,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由于法院不予受理该案,曾某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承办检察官收到该案后,经审查,发现法院不予受理符合法律规定,不予以监督。但当事人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遂决定通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来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先后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派出所、村委会了解曾某和肖某的婚姻登记情况,核实曾某和肖某的户籍信息。通过询问当事人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证实了曾某和肖某的婚姻是虚假办理的。

为了进一步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依法解决虚假婚姻途径,2023年7月,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与会人员在了解到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后,一致认为曾某和肖某虚假婚姻登记依法应当撤销。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该院向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曾某与肖某虚假婚姻登记。县民政局经调查核实后,采纳了检察建议,便作出撤销曾某与肖某的虚假婚姻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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